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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创新示范软件企业评选实施细则

2010中关村创新示范软件企业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宗旨和根据】

  为更好地开展中关村自主创新软件企业、软件外包企业、外资软件企业评选工作,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根据《中关村自主创新软件企业、软件外包企业、外资软件企业评选工作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中关村自主创新软件企业、软件外包企业、外资软件企业评选标准》(以下简称评选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评选范围】

  中关村科技园区自主创新软件企业、软件外包企业、外资软件企业,符合评选入围条件并经筛选入围,方可参加自主创新软件企业、软件外包企业、外商软件企业的评选。

  第三条【中关村创新示范自主创新软件企业评选标准】

中关村创新示范软件企业评选实施细则

  指标要素说明:

  1、参加评选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一项目所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按较高级奖项计算,不累计;

  3、“专利”指企业拥有的有效专利;

  4、同一内容参与不同级别标准制定按较高级别计算, 不累计。

  第四条【中关村创新示范软件外包企业评选标准】

中关村创新示范软件企业评选实施细则

  第五条【中关村创新示范外资软件企业评选标准】

中关村创新示范软件企业评选实施细则

  第六条 【评选程序】

  一、申报程序

  1、公示活动倡议、评选工作章程、评选标准、时间安排。

  2、组委会根据评选入围标准中初步筛选程序指标,依据企业上报数据筛选出符合标准的企业。企业可根据评选入围标准自行申请参选。

  组委会根据评选入围标准中排序筛选程序创新能力指标,依据企业上报数据以及通过有关部委办局采集的指标数据,通过排序产生自主创新软件企业140家、软件外包企业30家、外资软件企业30家初步入围候选企业。

  3、组委会根据综合评选标准,依据企业上报数据,结合公众投票结果对初步入围候选人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产生自主创新软件企业80家、软件外包企业10家、外资软件企业10家候选企业。

  4、入围候选企业同意参加自主创新软件企业、软件外包企业、外资软件企业评选活动的须在IT168网站上下载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将填写好的申报表(电子版)以及其他附属材料一起上传。

  二、候选人的公示

  对自主创新软件企业140家、软件外包企业30家、外资软件企业30家候选企业在选定的媒体上予以公示,社会各界人士根据评选标准,通过IT168平台对入围候选企业进行投票。投票截止后,由组委会办公室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并按照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当选企业的产生程序

  1、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委会依据《评选标准》和候选企业按照评选指标的排序结果,结合网友投票排名分别对自主创新软件企业和软件外包企业进行评审、评议,最终通过表决的形式产生当选企业,即自主创新软件软件企业80家、软件外包企业10家、外资软件企业10家。如果出现分数相等的情况,将由评委会再次进行投票表决,票数多者当选。结果保密封存至颁奖时予以公布。

  2、其他入围的候选企业获得中关村创新示范软件企业提名奖。

  第六条 【评价指标】

  为便于科学、合理、有效地进行评选操作,将《评选标准》的内容按照评价要素进行分类,细化各项指标。

  第七条 【评审职责】

  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负责:确定评委会委员名单,审议通过评选章程、标准,审议评选工作执行状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组委会成员由政府代表、协会代表、学院代表、专家学者、企业家以及新闻媒体代表组成,规模在20人左右。

  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候选人的评审工作,评选出当选的自主创新软件企业、软件外包企业、外资软件企业。评委会由政府代表、协会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规模在10人左右。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包装;负责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咨询、解释;负责审核、整理参评人员的相关材料,审核参评人员的申报资格;组织有关专家设计评选标准,负责制定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各种会务支持、服务工作。

  第八条 【评选颁奖】

  本次评选结果将在2011年4月1日举办的颁奖典礼上揭晓。

  第九条 【本届当选人资格说明】

  为尊重组委、评委和公众意愿,也为尊重当选人意见,凡企业表示拒绝出席颁奖典礼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当选名誉和资格。

  当选企业将获得2010中关村创新示范自主创新软件企业;2010中关村创新示范软件外包企业;2010中关村创新示范外资软件企业称号、证书和奖杯。

  同时,当选的自主创新软件企业、软件外包企业、外资软件企业所在单位可以获得中关村科技园区专项资金的优先受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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