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创新示范软件企业评选方案
2009年3月13日国务院批复支持北京市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4月1日北京市批复海淀区为示范区的核心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加快建设核心区批复的任务要求,充分发挥海淀园作为示范区核心区及中关村科技园区主体功能区的创新资源优势,加快核心区建设,突出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创新示范软件企业。由于企业资金政策理解不透彻、申报时间短促、申报材料准备不充分等原因,导致政府寻找优秀项目的难度增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未能充分享受政府政策扶持。为减缓“政府不知支持谁,企业不知如何申请”的两难境况,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参照北京市、海淀区关于支持软件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针对2011年政府重点支持对象——“创新型示范软件企业”,特决定开展2011年度软件企业政策支持资金预申报工作。在申报企业中评选出的“2010中关村创新示范软件企业”,将作为重点推荐对象,享受政策资助。
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候选企业产生方法:
他人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通过上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产生候选企业,申报材料的候选企业必须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企业,参选企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 在北京市范围内注册的软件企业(含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外资软件企业(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资软件企业驻京机构)。
2、 至少拥有一项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且软件著作权及双软企业认证为2007年1月1日(含)后取得,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5%,具有软件开发过程管理体系,能够有效保证软件质量。
3、 自主创新软件企业上年营业总收入达到一千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软件产品和服务收入占本企业总销售收入60%(含)以上,自主版权的软件产品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含)以上;或自主创新软件企业上年度软件出口或软件服务外包企业收入在100万美元(含)以上,且软件出口或软件服务外包收入占本企业总销售收入的40%(含)以上;或外资软件企业上年度软件国内销售额达到300万美元(含)以上,且软件国内销售收入占本企业总销售收入的40%(含)以上。
4、 企业上年纳税总额达到一百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5、 企业连续三年营业额和利润呈正增长,且平均增长率超过5%(含)。
6、 企业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经营意识,并且有完整的注册商标、注册专利、著作权登记、版权登记等。
评选指标纬度:
对创新示范软件企业应该从企业基本情况[①注册资本;②员工人数;③注册地;④注册时间;⑤企业性质]、企业经营指标[①销售额;②净资产;③利润率;④资产负债率;⑤上缴利税;⑥技术研发投入]、企业管理指标[①研发管理能力;②知识产权管理能力;③销售管理能力;④品牌管理能力;⑤质量管理能力;⑥服务管理能力;⑦规章制度健全而明确;⑧奖罚分明而及时;⑨流程清晰而有效]、社会责任指标[①公益事业投入;②廉洁从业(a.有无商业贿赂案件 b.有无偷税漏税案件)③员工满意度;④接纳残疾人就业人数]。
申报表:见页面及申报文件附件列表;
申报程序与评选方法:
软件企业通过本次评选活动指定唯一网络平台www.it168.com提交申报信息,申报企业首先填写注册信息,获得系统自动评审之后,再填报详细材料;
企业申报后,组委会将按照申报基本条件进行筛选,通过筛选的企业进入初评阶段;
按照专家评审(占80%权重)+网络大众评审(占20%权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初评;
初评确定名单后将在网上公示入围企业名单,接受网民监督,对于专家评审有争议或者网民有异议的企业,进行走访考察;考察阶段将通过负责人访谈、在线对话等形式完成;
考察阶段结束后,专家评审团将最终确定所有入围企业名单,排出名次发布。
评审期间企业可通过网络访谈、线上专题等形式推介自己的企业和创新产品;
时间安排:
提交申报信息:2010年11月17日-2011年3月12日
考察阶段:2011年1月24日-3月12日
初评:2011年3月7日-2011年3月12日
最终评审:2011年3月13日-3月31日
评审结果发布:2011年4月8日
评审结果:
通过最终评审的企业将获得由中关村软件协会颁发的“中关村创新示范软件企业”荣誉证书及牌匾,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