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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网起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开庭 法院未宣判

    【IT168 信息化

    10月28日,开心网起诉千橡集团不正当竞争案于今天上午9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就是否侵权问题展开辩论,不过法院最后未作宣判。

    在当天上午审理中,开心网认为,千橡集团使用"开心网"这一名称及kaixin.com这一域名已经造成公众的严重误认,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kaixin.com域名。

    千橡集团作为被告则认为,“开心”网站名称使用不构成侵权。由于开心网使用的服务项目是计算机出租,属于42类,而被告则是面向公众提供网上的交流娱乐空间,包括在线游戏服务等,属于41类,二者服务不类似,不构成商标侵权。千橡集团还列举了多个理由。

    2008年3月 “开心网”(www.kaixin001.com)成立,同年10月,开心网发现千橡集团也开通了同一名称的“开心网”(www.kaixin.com),该网站的网站名称、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与原告网站完全相同。

    开心网认为千橡集团的做法使网民难辨真假,导致开心网注册用户上升趋势明显减缓,大量潜在用户流失,原告合法利益遭受巨大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千橡集团停止使用“开心网”作为网站名称,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万元。

    去年有消息称,千橡曾向开心网提出巨资收购要求,但遭到拒绝。2008年10月千橡购得kaixin.com域名,并开通同样名为“开心网”的网站。

    双方在法庭的辩论持续2个多小时,最后法庭宣布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评议,宣判日期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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