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信息化】
国务院法制办12日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稿规定,5种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收集。这5种个人信息为:民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所属党派;身体形态、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收入数额、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纳税数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收集的其他信息。征求意见稿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向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具有向金融机构收集信用信息资格的征信机构提供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金融机构对外提供信用信息的,应当告知信息主体该信息特定的提供对象和提供该信息所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此前,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尚未对个人信息隐私权进行明确界定和保护,致使征信机构对个人信息的采集、处理和使用都无法可依,更为严重的是,现实生活中,“出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正呈泛滥之势,不少征信机构也参与其中。《征信管理条例》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征信机构的征信活动,为进一步保护个人信息泄露提供了法律武器。
个人信息泄露终于有了维权的法律武器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