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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力拓并购案上应该吸取哪些教训?

    【IT168 信息化

    轰轰烈烈的中铝注资力拓案已戛然而止。在6月5日的一份声明中,力拓表示放弃中铝注资195亿美元的交易,并宣布了配股152亿美元,并与必和必拓组建铁矿石合资公司的融资计划。这标志着这桩被誉为中国“世纪大收购”的力拓注资案,已经破产。对此,中铝总经理熊维平的反应只能是“非常失望”。

    观察中铝注资力拓案从提出到被抛弃的全过程,很容易让国人产生一种感觉:中铝其实是被力拓“给耍了”。在今年2月份注资案被提出时,正是力拓管理层和股东们最焦头烂额的时候——由于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的影响,无论是铁矿石,还是铜、铝等有色金属的价格都已跌至谷底,而这些资产恰恰是力拓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使得力拓的收入大减、股价跳水;另一方面,力拓在明年10月前就有近200亿美元的债务陆续到期需要偿还,最早一批数十亿美元的债务在今年10月就会到期,如果不及时筹资,力拓就会面临不小的违约破产风险。恰是此时,试图以低价抄底海外资源的中铝伸出了援助之手,双方一拍即合。而到今天,力拓股价早已涨了7成,近期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的价格也在不断地上涨,这些都给了力拓股东们做出抛弃中铝、选择配股融资以及同必和必拓合作的决定以最大的底气。而反观中铝,忙前忙后研究交易条款、安排融资渠道,到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仅换来1.95亿美元的“分手费”,还要有相当部分须付给投行等中间商。

    中铝最终被力拓股东抛弃是事实,但正如安邦在此前所指出的,从这桩交易中,我们可以看到中澳两国诸多的政治因素在发挥作用,而中铝注资案的失败也是这些政治因素注定的。只不过,力拓股东们的拒绝为交易案失败穿上了商业化的外衣。
从澳大利亚方面来说,虽然澳大利亚政府有意看到中国资本进入澳大利亚以支持经济增长,但他更要面对国会和民众不断膨胀的“中国威胁论”的情绪。也就是说,即使力拓股东不拒绝中铝的注资,澳大利亚政府也很有可能会迫于民意而找一个堂皇的理由来拒绝这个并购案。

    而对中国来说,这桩中国企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海外投资案的失败,可谓是教训多多。例如在2005年之时,中海油收购美国优尼科也被美国国会给否了;许多发达国家在外资并购中都有限制机制,近几年被强化了。而此前,迪拜的DP World收购英国铁行公司因为牵涉美国的港口,也遇到了美国的强烈政治阻碍。这类重大收购,从来都是经济与政治的混合物。中铝在收购上,显然是低估了政治干预的影响力,还是没有汲取中海油的教训。因而,这不是对中国此前限制汇源并购等引发的报复,而是本来就有潜规则的国际游戏。而中国企业则因为没有汲取教训,两次都跌了大跤。

    实际上,交易过程的一些设计和动作,也无不体现出中国官方和国有企业对海外并购所面临政策阻力的漫不经心和处置失当。以中铝作为并购的主体,其国有背景的敏感身份已不用多提。在此交易案提出后,五矿、华菱等企业也在短期内密集公布收购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的并购案,一时间这样的并购案风起云涌,这迅速加剧了澳大利亚国会和民众的恐惧,这是国企走出去时机协调的欠考虑。在交易案2月份提出没过几天,中铝总经理肖亚庆即被提升为国务院副秘书长,这个决定仿佛也在给澳大利亚的议员们专门提供口实:看,中国的国企和政府其实是一家人!这进一步增加了澳洲舆论对中铝官方背景的敏感和恐惧。中铝并购款的融资主要由国开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主导,而且国开行还广泛参与“贷款换石油”、“银政合作”等政府背景浓厚的行动中。本来,市场化的并购交易应以市场化运行的商业银行来提供融资方案为妥,但中方显然无意于规避这些。

    对国内的一些政府官员和国企领导来说,在国内市场上,他们已经习惯了“一切资源为我所用”,政府的监管和企业的市场化经营不需要明确区分,就可以“横行”石油、电信、航空等诸多领域。因而,以上这些行为显得是那么漫不经心。但一旦走出国门,在流行的“中国威胁论”大气氛下,这些显然无法成为与欧美经济体打交道的行为准则。尤其在那些自认为在奉行市场经济的安格鲁-撒克逊经济体中,这些行为只能是一次又一次印证民众和议员们的忧虑:那个交易案背后站着中国政府的巨大身影。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可以断定,因为在资源领域“走出去”的主体都是国内的垄断国有企业,在中国对海外资源需求不断膨胀的大趋势下,今后类似于中海油并购尤尼科失败以及本次交易案未成行的案例会越来越多。“观人之失易,见己之失难”,也许这次交易的失败,能促使政府和国企领导们意识到自身在“走出去”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教训,并能够深化自身在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同时,也应加大力度培育民营企业的发展,并通过优惠政策来支持他们走出去。否则,中国的资源并购就只能局限于非洲、中亚以及委内瑞拉这样的经济体中,却始终要徘徊在成熟经济体的资源大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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