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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进入新医改方案

    【IT168 信息化】4月6日,经过多番论证的新医改方案终于正式公布。该方案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新医改方案),由国务院授权新华社发布。方案指出,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其中,医药卫生信息系统首次明确大篇幅地在医改方案中出现。

    关于医药卫生信息系统的表述有:
 

    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快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合)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

    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关键环节的监控。

 和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依旧以“四梁八柱”为主要构架,即形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并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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