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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蝶K/3系统工业部分业务处理要点

    【IT168 信息化

    委托代销:

    核算特点:

    1发出商品时,确认增值税款。

    2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处理方法:1销售出库单(委托代销)。

    2收到清单时,销售发票。

    委托加工:

    核算特点:

    1发出材料、加工成品的所有权都属于企业,企业要对这些物料进行管理。

    2发出材料价值、支付的加工费等,将转到加工后的成品中去。

    处理方法:1委托加工发出。

    2委托加工入库。

    3通过凭证模板或手工做凭证支付加工费

    分期收款:

    核算特点:

    1货品已全部发完,但货款分期收回,成本根据货款的回收情况结转。

    2货品所有权的转移,随货款的回收比例转移。

    3 对货款的回收情况进行管理。

    处理方法:

    1销售出库单(分期收款)

    2销售发票(分期收款)

    3拆销售出库单与销售发票核销。`

    暂估入库:

    核算特点:

    1发票未到当期以暂估入库。

    2下月初,以红字冲销。

    处理方法:

    1采购入库。

    2当期以暂估价核算,结账后自动红字冲销。

    3下月采购发票核销上月采购入库。

    处理购货退补价:购货后,采购成本发生变化,高于原采购成本的,称做购货补价;低于原采购成本的,称做购货退价。

     根据企业购货业务的入帐时间、过帐是否,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1购货业务的发生与退补价的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且购货业务没有入账,这时,用正常的购货处理。

    2购货业务虽然与退补价的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购货业务在购货模块已做采购发票,但未过账。这时, 可修改采购发票,把退补价与原采购成本进行合并入账目

    3购货业务虽然与退补价的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但已做采购发票并已过账。这时可反过账,然后修改,或不反过账,作金额调整单

    4购货业务与退补价的发生不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应在存货核算系统,做金额调整单。

    处理销货退补价:销售后销货价格发生变化,高于原销货价格的,称做销货补价;低于原销货价格的,称做销货退价。

    根据企业销售发票的入账时间、过账是否,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1. 销货业务的发生与退补价的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且销货业务没有入账,这时,有正常的销货处理。

    2. 销货业务虽然与退补价的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 销货业务在销售系统中已做销售发票,但未过账。这时,可修改销售发票,把退补价与原销售价格进行合并入账目。

    3. 销货业务虽然与退补价的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但销货业务在销售系统工程中已做销售发票,并已过账。这时,可反过账,然后同第2种方法。或不反过账在销售系统作退销,退销掉原销货业务。然后,重新做销售发票,并把此销货退补价与原销货价格进行合并入账。

    4. 销货业务与销货退补价的发生有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只能作退销处理。

    处理差异:

    特点:

    处理方法:

    1。数量用盘盈、盘亏单

    2.金额用金额调整单调整

    K/3系统商贸部分业务处理要点

 

    委托代销:

    1。设置委托代销品

    2.设置仓库,委托代销仓库

    3.设置客户,委托代销仓库

    1. 委托代销出库单(实--虚)2。代销清单到,再做销售出库单(以虚仓发出)。

    2. 委托代销退回入库单

    受托代销:

    核算特点:

    1。商品在售出后,委托方才开具发票。

    2.委托方给代销商的价格是一个“接收价”以此价格来控制代销单位代销的商品总额。此“接收价”不是委托方的成本价,也不是售价。

    3.根据是否收取手续费,受托代销业务可分为:不收取手续费(视同自购自销)和收取手续费

    处理方法:

    同委托代销相反(虚--实--实)

    分期收款销售:同委托代销1。2。3

    分期收款销售出库单,款到做销售出库

    暂估:分单到冲回,金额调整两种

    系统参数内设置:在初始化关闭以前录入的采购入库单即为初始暂估单据,初始暂估入库单同正常采购入库单一样可以参予单据的关联及核销。

    1. 单到冲回:先生成采购发票(可钩稽以前入库单,钩稽的自动核销,非钩稽生成还要进行核销)单到冲回暂估处理时,系统自动过滤出本期核销的以前期间暂估入库单(含期初暂估单据),根据核销情况生成红字冲回单(即负数的采购入库单)和蓝字入库单,两张单据的单据号为核销的相应入库单的单据号,单据日期取核销日期,红字冲回单的数量、金额等于入库单本次核销的数量及暂估金额,蓝字入库单的数量、金额等于发票本次核销的数量、金额。

    2. 如在核销日志处将已生成暂估入库单的单据反核销时,系统将删除自动生成的两张暂估入库单。

    一、    注意事项

    初始暂估入库单据的单据日期一定在系统启用日期以前,否则系统将会将其认为正常入库单据处理。

    初始暂估单据可不进行审核,其在初始化关闭以后不允许修改和删除。

    当期暂估入库,当期核销的单据不作为暂估入库,不会生成相应冲销单据,而是直接修改原暂估入库单上的暂估价格。

    系统自动生成的红字冲回单和蓝字入库单不允许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单到冲回允许采购入库单进行部分核销。

    委托代销初始单据同暂估初始入库单的录入。

    3. 金额调整:先暂估入库,以暂估价结转成本,下月采购发票到,对原入库单进行核销,暂估入库时,点击成本核算系统主界面“暂估处理”模块中的“暂估调整”图标,系统将自动根据核销情况进行暂估入库差额调整并自动生成一张入库成本调整单,您可以在成本调整单据序时簿中查看、修改自动生成的入库成本调整单,当然您也可以直接手工做一张入库成本调整单进行暂估差额的调整。采购入库单中的某种商品,在一月份进行暂估入库,二月进行了部份核销,第三月完全核销,那么应在第三月才进行暂估差价的调整。

    处理购货退补价:

    核销步骤

    采购核销是指采购发票与采购收货单、退货单间的核销,其中采购发票有下列几种情况:1.数量为正、金额为正;2.数量为负、金额为负;3.数量为零、金额为正;4.数量为零、金额为负;5.数量为正、金额为零;6.数量为负、金额为零。单据核销时,首先按下列核销步骤对用户所选取的单据进行判断:

    第一步:首先判断采购发票调整后是否数量、金额余额为零,如为零,则将该张采购发票单独核销,象直运发票、不计入成本的费用发票等可以这种方式进行核销。

    第二步:判断采购发票及入库单的订单号,找出相同订单号的采购发票和采购入、退货单作为一组,所有无订单号的单据全部视同相同订单号。

    第三步判断商品及相应的辅助属性,找出相同商品及相同辅助属性的商品作为一组。

    第四步判断是否同时存在采购收货单和采购退货单,如存在,则分别判断金额为正的发票核销数量和与采购入库单核销数量和,金额为负的发票核销数量和与采购退货单核销数量和是否相等,如不同时存在采购收货单及采购退货单,则判断所有发票所核销数量如与相应的采购入库单或采购退货单的核销数量和是否相等,如相等则进行核销,否则中止核销。

    第五步进行入库成本的计算。

    第六步重复上述步骤。

    核销情况及相应的成本计算公式

    判断后的单据间允许核销的情况有下列四种:

    红、蓝采购发票与采购收货单

    核销后收货单的单价=[(发票本次核销金额和一调整金额和)/(发票本次核销数量和-调整数量和)]*应收数量/实收数量

    红、蓝采购发票与采购退货单

    核销后退货单的单价=[(发票本次核销金额和一调整金额和)/(发票本次核销数量和-调整数量和)]*应收数量/实收数量

    蓝字采购发票与采购收货单、红字采购发票及退货单间

    核销后收货单的单价=[(金额为正的发票本次核销金额和一调整金额和)/(金额为正发票本次核销数量和-调整数量和)]*应收数量/实收数量

    核销后退货单的单价=[(金额为负的发票本次核销金额和一调整金额和)/(金额为负的发票本次核销数量和-调整数量和)]*应收数量/实收数量

    采购发票独自核销

    说明:

    发票的核销数量=本次核销数量-调整数量,收、退货单的核销数量=本次核销数量。

    收货单参予核销的数量是采购收货单实收数量减去盈缺数量后的数量。发货单参予核销的数量是指销售发货单的实发数量减去赠品数量后的数量。

    销售核销与采购核销一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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