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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蝶K/3实现变卖生产车间的在制品管理

    【IT168 信息化

    一个公司的某制造业务清理,变卖到另一家公司。其原辅材料、成品等,均以销售方式卖到另一家公司即可。那么生产过程中一定在未定完工的在制品,该如何处理呢。这同时要考虑到接收公司的在制品处理。

    我想过几种方法:

    1、在制品全部作假退库方式,以材料方式退入仓库。再以材料方式卖给接收公司。接收公司将这些假退库材料作领料,进入生产线。

    评价:此种方法应该说是最好的一种方法。优点是,接收公司的生产在制品成本、产品成本结构等的分析,都会与原公司基本保持一致,符合实际分析需要。但其缺点是工作量太大。由于两家公司是整生产线直接转移,不可能安排太长的时间进行盘点整理。生产线上也有太多的在制品,都进行反转作业,其数据量也太大,作业时间上不允许;

    2、区分不同在制品品种,各以一个半成品的代码,根据盘点出的数量作产品入库,再卖到接收公司。

    评价:此种方式,业务方面非常简单。但财务方面就变得相对复杂。

    业务方面的主要工作量在:A、在制品代码的编制;B、根据在制品品种盘点情况,作大数的产品入库;C、卖方的销售与买方的采购;D、买方作生产领料。

    财务方面的工作:在制品的成本对象处理,必须将各在制品成本对象,与对应产成品的成本对象并到同一成本对象内,一般是采用分类法成本对象。并在类中设定成本分摊比例。建议,在制品只分摊直接材料费,不分摊各人工、制造费用等。如此,在接收公司,就好作成本分摊指定。同时,成本需要多次反复计算,确定产成品的单位成本是合理的标准,其余全部转入在制品成本中,且也是合理的单位成本标准。至于接收公司,就比较简单了,不再说明;

    3、业务不作处理。由于卖方公司不是全部出卖,而是某几个生产线的整全出卖。因而,以后仍会有成本需要进行计算。因此,可以利用成本管理模块的期初在制品成本调整功能。卖方公司与买方公司均可利用此功能。

    评价:此功能处理在制品是最简单的了。业务部门根本不需作处理。只财务部进行一个会计凭证的处理即可。但此功能只在金蝶V10.4以上版本才有。

    当然,可能还会有其他方法。但主要的方法,也就这三大种,其他属类似了。

    由以上三种方法可以看出:

    1、K3的成本管理功能还是不错的,提供了多种处理方法,且各有其优缺点和适用性;

    2、K3的功能也有逐步的发展,新功能也给企业应用提供了许多变化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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