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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地制度改革听谁的?

    【IT168 信息化

    农村土地制度问题是十七大三中全会解决的首要问题,会议公告明确表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公告出台不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就给人们泼了一头冷水:耕地和农宅基地不可用于抵押。这和公告中的保障宅基地和耕地用益物权的精神南辕北辙!考虑到陈锡文中央财经枢纽司局级干部身份,没有中央高层的首肯,他不可能在如此重大的问题上做这样的表态。但这又与中央三中全会公告精神相抵触,到底哪个大?我们最终要听谁的?

    如果说以上表态还可以看作中央在处理具体问题上的谨慎,那么近期陈锡文在土地问题上的表态更让人迷惑不解了。他近期表示,为减少对社会的震荡,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农村土地改革,应先在封闭范围内试验。他个人主张,农村土地改革的起步阶段口子小一点,因为现在用地饥渴症太严重,宁可起步稳点,将来条件成熟了再放开。三中全会允许农民转让农地使用权,但陈锡文承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仍有待改善。例如“如何界定乡镇企业用地?今后政府还批不批新的乡镇企业?”中央仍未有最后决定。他认为,“在这个当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更严管理土地才行。”当然他个人有看法是正常的,但考虑中财办是中央财经政策枢纽地位,这是不是意味着中央在土地制度改革问题上其实也是疑虑重重,不敢大放手脚?内部没有达成高度共识?

    地方的试点其实早就开始了,压根用不着中央“法外施恩”。以宅基地抵押为例,广东早就开始悄然试行农房和宅基地的抵押贷款,以及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的新模式。10月14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俊波在广东电视台《民声热线》节目中表示,有关部门正在探索和研究土地流转中的关键细节,即向农民发土地产权使用证,目前已在个别地方进行试点。事实上,作为首吃“螃蟹”的浏阳市在“农屋新政”的道路上已经悄悄摸索了十多年。在代工业高度发达的东莞,据称已有高达70%的农地已经流转,而且有相当一部分改变了用途。据浏阳房产局局长张益平透露,早在1995年,浏阳开始在太平桥、大瑶、永安等乡镇试行房屋产权登记颁证,并进而推及全市其他地区。今年4月,安徽曾试行农村住房作抵押获银行贷款制度。而浙江省省长吕祖善4月就表示,今年浙江省将为解决金融服务“三农”发展,在抵押担保问题上计划根据农民住房特点和银行抵押贷款的条件,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地区试点农房抵押贷款。这是公开报道的案例,事实上暗里悄悄进行的动作更是很多。而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一再突破,限制乡镇企业非农建设用地面积的审批,中央就能捆住地方手脚?紧缩地根,靠行政监督就能一竿子搞定?只要对基层情况稍有了解,就会对这种看法付之一笑。土地部门大案要案连年层出不穷,如果农民土地产权明晰并且得到法律保护,大概也不至于这么多政府官员下水吧?

    中央全会公告对耕地和宅基地产权明晰黑纸白字,但同时又通过中层官员放风下点小佐料。各个地方对于农地改革早就风云四起,而中央对此又是踌躇不定。这让人们对此捉摸不透,中国农村土地制度问题究竟什么章程?未来方向如何走?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在法律没有正式对此表态之前,社会资本决不会大规模投入三农领域,中国土地制度问题在一段时间内还是一团乱麻。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古人云“兵道尚阴,政道尚阳”,行军打战自然鬼鬼祟祟,但政治问题不能含糊,要光明正大公告天下,以正视听。中国土地制度问题非同小可,事关中华民族千秋大业,中央在此问题上不能含糊其辞,要尽快出细则说明问题,试点就是试点,全面实施就是全面实施。如果含糊其辞,那么农业生产率提升不上去不说,反而给地方官员以寻租的空间,结果就是驼子摔跤——两头没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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