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信息化】
30年来,在中国快速成长的消费品领域总不乏行业集体犯罪的现象。这一次,是奶粉。国家质检总局16日的报告意味着,在只有百余家生产企业里,就有高达20%的企业涉嫌其中,财经作家吴晓波近日撰文称,事实表明,“问题奶粉”事件不是一次事故,而是蓄意的犯罪——“出口奶粉到了孟加拉、缅甸、也门3个国家。经对留样检测,未发现三聚氰胺。”、“供应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乳制品均未检出三聚氰胺。”、“9月14日以后生产的液态奶未发现三聚氰胺。”涉案企业的经营者现在心存着一个必然的侥幸:因为是全行业犯罪,所以,中国的消费者其实根本找不到可以替代的奶粉,价高量小的跨国奶粉公司在近10年内完全没有能力覆盖中国的二、三级市场。只要躲过这场风暴——而且这又是一个以遗忘为特征的“快年代”——他们仍然可以收复所有的市场和尊严。我们认为,既然是“蓄意的犯罪”,相关涉案企业的经营者就不能仅仅以辞职了事,还要负刑事责任,不能因为是全行业犯罪就出现法不责众的局面。
问题奶粉企业——既然是犯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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