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 频道

1:1亿 网上购物的诚信前景

    【IT168 新闻

    每1亿元网上交易,才立案一起交易纠纷,这个比率比现实中的零售企业要低得多

    互联网是一个无限开放的空间,种种不诚信行为难以赶尽杀绝,让购物网站的运营商伤透了脑筋。

    2008年3.15期间,淘宝网推出了升级版“消费者保障计划”,包括“假一罚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充值卡“闪电发货”三大举措。

    在“假一罚三”规定中还包含一项“买家投诉,卖家举证”的制度。就是说如果买家提出购买的商品为假货,相关卖家必须举证证明其所卖出商品不是假货。而且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个措施颠覆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使得“举证责任倒置”。

    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研究员赵福军则认为,“淘宝网作为交易规则的制定者,其对买卖双方制定的电子契约本身就受法律保护,因为在合同法中,双方当事人自由意志达成的协议本身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只要卖家是自愿加入假一赔三计划的,就等于同意了这个规则,这就是电子合同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赵福军评价说:“就维权的力度来说,这早已超越了线下购物。”他对购物网站的这种举动表示支持,“目前国家对于网络平台的交易还没有任何相关的法律,消费者遇到问题很多都是投诉无门,如果淘宝这样的平台商能提出更多的解决方法其实是件值得鼓励的事情。”

    管辖淘宝网的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投诉调解科负责人石崴告诉本刊记者,2007年,他们受理的“淘宝网”投诉案件有483起。而同一时期淘宝网实现的网购交易额为433.1亿。也就是说,在2007年淘宝网网络零售交易中,大约每1亿元的交易,才立案一起交易纠纷,这个比率比现实中的零售企业要低得多。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