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新闻】
3月10日,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淘宝网和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联合发布3.15网购安全警示。该安全警示显示:2007年中,九成以上的网购纠纷产生于中小购物网站;这些中小网站由于未使用支付宝担保交易,导致投诉上升了三个百分点。
未使用支付宝担保交易导致投诉上升
尽管网购行为已经相当普遍,大多数消费者对网购的流程已经较为熟悉,但仍有不少消费者在购完商品的支付环节上遭遇陷阱。
根据支付宝抽样调查显示,部分B2C和C2C网站2006年因为没有使用支付宝而产生的投诉占据这些电子商务网站的总投诉量中的5%左右,而到了2007年,因为没有使用支付宝而产生的投诉已经上升到总投诉量的8%左右,其中有些网站甚至上升到了11%。
大多数投诉均因为骗子利用买家对第三方支付系统的不了解,劝说买家通过即时付款的方式进行支付,而支付后却拒不发货。或者通过钓鱼网站骗取用户的账号和密码,从而盗走用户的金钱。
3.15网购安全警示提醒广大用户,在网购中,一定要慎重选择购物网站,优先选择一些知名网站或支付宝信任商家进行交易,在与陌生卖家交易中,最好不要使用即时到帐交易,避免交易风险和损失,推荐使用支付宝担保交易方式,保证交易安全顺利进行。
中消协:加强监管立法
中消协公布,2007年,关于互联网的投诉达到了8425万件。但占有80%以上市场份额的淘宝网接到的买卖家间投诉纠纷只有不到100万件,占投诉总量的1.19%。
中消协表示,网络购物主要的问题有:一是利用低价诱惑消费者;二是虚构消费者在市场上买不到或号称有神奇功效的产品;三是伪造中奖信息欺骗消费者,骗取消费者的预付费或要求消费者先将钱款划拨;四是设置障碍,推诿拖延,退换困难;五是某些提供交易的平台未尽到监管的责任和义务。
对此,淘宝网表示,他们对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销售的商品一直在严查。 业内人士分析,网购陷阱主要集中在一些非常不正规小型的购物网站上。中消协建议也提出建议,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定,弥补漏洞,添补空白,尽量做到“有法可依”。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金志国日前也向“两会”递交提案,建议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管理法》,通过立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增强信用观念和信用防范意识,从根本上减少电子商务中遇到的信用风险。而作为网络担保交易的创始者,支付宝公司更是在创办开始就为网络交易建立信用担保,使得用户能在网络交易中的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