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 频道

价值中国网林永青对话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

  【IT168 资讯】近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起《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倡导广大网民通过自律,提倡网络实名制;8月22日,价值中国网创办人林永青发表致全国人大公开信,表示:多年的事实表明,仅仅依靠博客自律不能解决诚信和责任的问题。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尽早将网络实名制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尽快用法律手段改善和净化网络环境,鼓励社会责任和网络诚信。同时,林永青与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先生展开对话,共同呼吁网络实名制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表示:"在立法规范的前提下,用实名制的办法来防止盗版、恶意侵权等等,会起到作用的。现在有些人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用匿名办法的、非实名的办法,来进行一些侵害,却不负任何的法律责任,不受到法律的追纠,这是不利于社会稳定。当然,在实名制的具体操作上,我们国家的监督体系,还有很多的差距和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在实名制实行的过程中间,还有一个怎么样让实名能够真正获得鉴定的问题。特别是在网络上,也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考虑和摸索的地方。但是,实名制的推行,在我们国家,在当前的状况下,能够往前逐步地推进,逐步地完善相关法律,我认为还是有必要的"。洪可柱认为:"为解决网络上存在的责任和诚信缺失问题,我认为首先是立法规范为主,然后才是提倡行业自律,以及技术判定作为辅助等。光靠自律不能够解决问题,首先应该立法规范为主,这个问题非常关键。"

  价值中国网创办人林永青谈到了网络立法对于经济发展的长远促进作用,他说:"互联网是人类迄今为止最重要的科技成果之一,应当充分运用其创新价值。网络匿名将严重阻碍网络电子商务等互网络经济的发展,只能将互联网,这个重要的科技手段的应用,长期滞留到一个低水平、低层次的消遣上,这与中国经济的发展无益。世界各国都在充分地利用互联网进行商业活动、降低总体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而中国这个马上将拥有全世界最多网民的国家,互联网的应用水平不能总是停留在业余、幼稚、和无序的水平上。因此,我认为总体来说,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利远大于弊,要以法律的方式保障来互联网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这意义非常深远,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的机遇把握,关系到中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优势、产业创新等等重大问题。"

  价值中国网还就此征集广大专家的意见。中国征信业务的开拓者之一、新华信创始人赵民表示,"网上的匿名攻击、发泄并不是所谓的言论自由,互联网的自由魅力并不体现于此。相反,互联网环境需要净化。网络实名制的好处很多,例如杜绝了网上匿名攻击。同时,网络实名制之后,利益相关者就不能发言了,这也增强了信息和舆论的公平客观性。另外,人们在发言时更客观、注重理论依据。此外,我也是企业的管理者,我的博客自然少不了博客营销的效应。这对公众了解我的企业,打造企业的阳光形象是十分有利的。"

  曾经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和首钢发展研究院企业所所长王育琨表达了"自由精神是创造的自由,而不是不负责地谩骂",他认为:" 有人说互联网限制了人们的言论自由,可能会限制互联网的发展。但是在我看来,真正的自由精神就是一种责任意识。自由精神更多体现在创造的自由,不受任何条条框框的限制,而不断创造出令人惊奇的事物。这是自由精神,而不负责任地谩骂肯定不是自由精神。是执著于创造,还是执著于宣泄,这是精神自由与不负责任的分界线。而实名制使大家的言论都有案可据,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否则,连自己的实名都不敢用,怎么能说是自由呢?"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