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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信息化:医院信息化需要第三方协助

    总结过去,我国医院信息化的主要教训之一是:信息化建设之初缺少整体规划,进入实施阶段缺少得力的协调监督。展望未来,要想使医院信息化建设物尽其用、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别需要有经验的第三方参与制定规划、设计实施方案,以及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协调。
 
缺乏全面统筹规划后患无穷
 
    十年前专家们就提出,医院信息化建设必须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融于管理、不断深化的口号,可是很多医院并没有遵循这一规律,结果是出现了这样的一些令人遗憾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在没有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医院自行研制。它们大多数是针对医院的急需搞些基本的业务管理,如药品管理、门诊收费、住院收费等,但当需要深入发展时已觉无能为力,这时再借助外力时必然是重搞一套,将前边研制的摔掉,甚至连基础设施也都重来。
 
    第二种情况是,在没有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医院缺乏统一的需求和目标,即便是通过“招标”这一本来不错的手段,也难以解决“需求不清”这一根本性问题,最终造成合同条款很模糊。于是,在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常出现严重的意见不一致,甚至造成医院一无所获,白白浪费了时间和资金。
 
    第三种情况是,医院没有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与统一管理,但各基层业务单位的信息化热情却很高,各自建管理系统,但是纵向横向全都不通,信息无法共享,从而形成了无数“信息孤岛”。
 
    上述种种情况说明,医院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它比任何行业信息管理都更为复杂。事实上,医疗信息化有两大目标:一是提高效率、改善管理;二是提高诊断的符合率和治疗的有效率。如果没有统一规划,即便投入再多的资金、时间和人力,也始终难以达到既定的目标。
 
    北京市“医院评审实施细则”的制定者们已经总结了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因此在“细则”中的信息管理一章中首先强调了必须有一个五年的信息化发展规划。但是,目前能够独立制定出这种规划并制定出合理的实施方案的医院仅是少数,因此,急需集中有经验的医院信息化工作者作为第三方协助医院制定规划、选择产品和实施厂商,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充当监理,使医院信息化建设持续高效地发展。
 
进一步发展复杂艰巨
 
    讲到进一步发展,根据当前信息化建设情况,大多数医院面临两类任务:一类是整合“孤岛”,实现互联互通;另一类是对于已经建立了整体化信息系统的医院来讲,其下一步的任务则是建设临床信息系统。要完成上述第一类任务较为复杂,它需要选择是采用系统集成方法实现互联互通,还是用新产品覆盖,需要对各种方案做出量化、分析和比较,需要解决历史数据的转换,需要解决网络的改造和设备的再利用等重大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都要在节省经费、实现预定目标、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完成。面对这样的难题,没有专家参与论证是很难有效解决问题的。
 
    对于第二类任务——建立临床信息系统,它主要是辅助医疗,即:在提高医疗效率的基础上辅助提高诊断的符合率和医疗的有效率。不管是医院还是医生个人,都把它看作是美好的前景,也是医院信息化的第二大目标。尽管有些医院已经建立起整体化的信息系统,应该说这只是建立了发展临床信息系统的基础。
 
    建立临床信息系统,是一件漫长的过程,更是一项异常复杂的任务。它的复杂性表现在如下两方面。首先,截止到目前,国内外对它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说明其不仅内涵广泛,而且外延尚未确定。它面临的需求不只是临床方面的,也有医疗管理方面的。其次,临床信息系统包含着广泛的医学理论、知识和医疗规则,因此,建立临床信息系统决不仅是技术人员的事,还必须有医护人员共同参加,必须技术人员与医护人员密切结合。而且,它所涉及到的专业内容与产品非常庞杂,一个大的临床信息系统决不是一家公司能够胜任的。
 
    正是由于临床信息系统的广泛复杂性,要建立这样应用系统,要想使每一步的投入都会有效且能持续发展,必须由既熟悉医院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并联合医学专家和医院管理专家参与整体规划制定,参与实施方案设计乃至实施过程的协调和监理。
 
第三方咨询呼之欲出
 
    上述两节已经说明,从事第三方咨询的人员必须在充分理解各级管理者和使用者的意图和需求的基础上对医院的信息化建设的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协助制定发展规划,按照规划的要求配合医院选择合适的技术和产品,参与实施方案的设计,配合医院务色合适的实施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充任实施监理。如果咨询机构确能较好地完成上述任务,则将能使医院信息化少走弯路,使每一笔投资都产生相应的效果,而且由于第三方的介入,还将可以减少或者化解实施过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由于信息化建设这种工作不同于一般产品的买卖,不同于一般的工程项目实施,它需要技术和管理的融合,需要技术与人的融合。如果仅是沿用传统的仅限于甲乙两方关系的做法,对用户来说他需要了解市场产品,了解产品提供商的实力、经验及服务质量等情况,需要知道医院信息化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要求自身具有很强的系统分析能力。达到这样的要求,对于以医疗为主业的用户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也是相当高的,实际上,对大多数医院来说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这种条件。综上所述,“第三方”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胜任的,它必须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必须既熟悉医院的业务和医院的一般运行规则,又熟悉信息技术的运用;
    从事这种业务的人必须亲自做过医院信息系统,并具有相当的医院信息化的实施经验;
    有较强的工程理念和工程实践经验;
    熟悉市场上医院信息系统方面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情况,而且大体了解主要的服务于医院信息化的公司的技术势力和服务质量情况;
    必须具有诚信、公正、办事认真的优良品德。
 
    目前,在我国推行第三方咨询的难度主要在于观念,事业在发展,观念也需要更新,笔者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这一主张,当事者不妨试一试。(计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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