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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能否规范网上交易行为

  “未来,个人网店通过指纹核实个人ID,完善的指纹包括虹膜、个人ID管理系统,能直接显示每个人的真实身份……”这是记者曾经看过的一篇文章中有关未来电子商务的描述。虽然是一篇虚幻形式的文章,但绘出了人们理想的网上购物环境:没有欺诈、诚信有序。

  正如阿里巴巴CEO马云所希望的,电子商务这种全新的购物方式把人们的消费变得像自来水一样方便。近几年,互联网应用不断普及,我国网上交易发展迅速,但随之而来的欺诈、以次充好、投诉无门、强制交易、售后服务缺失等问题,也使电子商务发展蒙上了阴影。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几年有关网上购物的投诉比例激增,是什么原因导致网上购物投诉越来越多呢?原因很简单,如此庞大的C2C交易市场,到目前为止,法律对此还是一片空白。网络交易需要监管,但如何监管和规范成为管理层面临的一道难题。

  5月30日,《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这在电子商务领域引起热议。这意味着,对于中国超过2000万的个人商家而言,C2C电子商务不再是一顿免费的丰盛午餐。

  早在一年前,商务部公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上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

  今年3月,商务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旨在推动网上交易健康发展,逐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帮助和鼓励各参与方开展网上交易,警惕和防范交易风险。尽管文中提到网上交易参与方需要工商审批,但在现实中,网上交易参与方的审批问题仍然有诸多争议。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CNNIC)的统计,中国的网民总数已达到约1.37亿人,而其中进行过网上购物的网民已达到31.67%,即3000多万用户,在网上全职或兼职经营网店的卖家约有15万人。对日益庞大的C2C电子商务进行管理当然毋庸置疑,问题是应该怎么管?

店主、买家各执一词

  自《草案》公布之日起,有关网上开店要不要执照的问题再次成为人们争议的焦点。

  对于执照的问题,不同的店主有不同的看法。

  某位淘宝的店主对此嗤之以鼻:“执照既无益于保护网上消费者,又给网上交易平添诸多繁琐手续,在网上开店本来就图成本低,要注册、纳税就不干了。” 之前在网上开店没有门槛,所以人特别多,一旦要取得营业执照,网站可能会流失一部分用户,因办执照的程序较复杂,店主嫌麻烦可能会选择关门。

  另一位卖家表示:“现在网上卖东西的人太多了,卖家互相压低价格,恶性竞争,很难挣钱,我觉得执照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网上开店的门槛,对我们这些大卖家不仅没有不利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帮助我们的生意,规范整个市场。”在他看来,申请工商执照可以杜绝一些资质欠缺的小卖家搅乱市场,维护网上交易的纯洁性,只是手续要尽量简单化,不要太过复杂,而且税率也要合理。

  而热衷于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对此的看法也大相径庭。

  网友紫藤夜话说:“网店还是要办营业执照,这样我们网购会更有安全感。”很多网民消费者都表示了支持,因为对于他们而言,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已经成为头等大事。面对一群有合法资质的卖家,他们在网上购物的时候会更有保障。现在网上店铺假货泛滥、无照经营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规定都可以起到一定的约束和监管作用。

  网友M-ZONE人表示:“执照如果可以规避欺诈的话,现实购物中就不会有欺诈行为了。我在网上购物图的就是方便、便宜,如果政府对网店和传统店面一样管理,那我觉得网上购物就没有什么优势了。”

政府意在扶植

  在网络购物这个没有立法的地方,出现漏洞和蛀虫是难免的,怕就怕熟视无睹。网络交易正向监管缺位挑战,执照或许只是个开始。C2C类型的交易,因个人无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又无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此类个人经营行为,极易成为网上诈骗的温床。因此,网络交易需要监管,也需要遵守法律和规则。北京市工商局陈建平表示,“在互联网从事商品交易应取得营业执照。如果写进地方立法,工商部门规范和服务网络交易就有了更有力的执法依据,该项条款将直接推动政府规章的出台”。

  据悉,《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这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已经酝酿多时,对执法程序、执法手段、证据标准等关键问题都将作出限定和规范,规章中特别考虑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工商部门可能会采取封IP、取硬盘等刚性措施打击网上坑蒙拐骗行为。初步筛选出的6万多个北京电子商务网站受到电子商务监控系统的监控。虚假广告、传销、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成为重点监控内容。

  北京市信息办主任朱炎表示,网上店铺是一种新生事物,对此政府持鼓励态度。该草案出台后,相关政府部门将配套出台相应的行政规章,对网上交易进行更加细致的规定。

  6月8日,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就网上交易是否需工商登记以及聊天记录是否可作网上交易证据等问题做出公开解释。商务部表示,出台“指导意见”旨在引导网上交易健康有序开展。

  国家对C2C电子商务的态度是培养市场,而不是杀鸡取卵。虽然对网上交易进行了原则规定,但只是倡导而不是强制。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大部分店主会自觉自愿地去工商注册,而不遵循诚信原则的卖家将会被淘汰出局。

面临执行难题

  政府出台网上交易执照的规定无非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和规范C2C电子商务,使整个行业有序发展,但执照能否规范交易值得质疑。

  一方面,在外地注册的电子商务服务网站不受北京市地方性法规的限制,该条例无法约束。也就是说,只要电子商务网站不在北京注册,北京就管不着。那么原先很多在北京注册的电子服务商只需要将注册地点转移到外地和海外,就不受约束。淘宝网的网上店铺数量已达到55万个,但是由于淘宝、易趣等在外地注册的电子商务服务网站不受北京市地方性法规的限制,因此在该网站注册开店的个人或单位,不受该条例约束。另外,网上开店者有“企业”与“个人”之分分,各 C2C交易平台一般只会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罚责,条例中有关条款最终是否能“落到实处”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互联网分析师表示,人大议案和商务部指导意见的发布都表明了国家对网上交易的关注度正在加强,但规范网上交易是一件很复杂的长期工程,对于这种规范国家相关部门还处于摸索的阶段,短期内很难拿出可操作性强的方案和法规。以商务部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为例,虽然其中提出了要规范各种违法行为,但没有规定惩罚等相关执行细则,实际意义并不大。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对网上开店的管理和认识还处于探索阶段,所出台的种种意见也罢指导也好,其操作性并不强。

  目前出台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和《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尚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因为管理部门认识到过于硬性和严苛的规定会影响企业与个人开展网上交易的积极性,反而会阻碍网上交易的发展。此外,由于我国尚未出台电子商务基本法,上位法的缺失也导致这部措施从法理上缺少强制性。

如何把握尺度

  在中国,有过网上购物经历的网民比例为31.67%,而美国的比例高达78%,这一数据的对比足以说明中国C2C电子商务尚处在起步发展的阶段。网上交易行为需要约束,但过度约束又会影响网商热情,政府在“怎么管”的问题上如何把握尺度?

  中科院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吕本富认为:“C2C这种商业模式对中国的现状而言是积极的,最大的功能便是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繁荣了经济。另外,在C2C交易中,通常有很多金额很小的交易,对这部分交易进行收税可谓得不偿失。”

  淘宝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网站一般会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而对个人并无规定。他认为,目前C2C最主要的还是培育市场,如果太早开始对C2C网商强制工商注册,可能会阻碍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规范网上交易是一件很复杂的长期工程,对于这种规范国家相关部门还处于摸索的阶段,短期内很难拿出操作性强的方案和法规。

  在美国,14岁以上网民中大多数用户表示曾在网络上进行过购物,美国C2C已经步入稳定发展阶段。去年,美国北达科他州要求在Ebay上开店的人必须持有拍卖师执照,卖家为此每年要支付100美元费用,接受总长30个小时的培训,并设立银行监管账户。这一要求遭到众多卖家的反对,并没有纳入立法体系。而关于对C2C交易征税的问题由于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难题。

  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于C2C电子商务的管理越来越理性,这有利于C2C整体市场的稳健、规范的发展。其实,执照只是监管网上交易的手段而已,但我们不能片面地以为有了执照就能彻底杜绝网上欺诈,正如一位网友所说,实体店交易都有营业执照,但同样存在欺诈甚至偷税漏税问题,只有尽快建立起全面的个人财务和信用系统才能症下药,真正去除电子商务的这一顽疾。

来自中国信息化电子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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