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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管理 高效能应用

  今年3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渝北院)接到渝北区公安分局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周xx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案。渝北院检察长办公室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发现,拟批准逮捕周xx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案在认定犯罪性质上有错。于是,检察长办公室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最终以其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周x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从去年9月份,渝北院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开始逐渐发挥起作用。

  渝北院案件管理信息系统于2003年开始建设,2005年9月正式全面启用。这套系统要求业务部门内勤、案件承办人必须如实录入案件信息资料。一个案件从分配案件、审查案件、制作文书到报请审批等各个办案环节均在网上办理,基本实现案件信息在网上流转。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及案件管理人员通过网络就可以监控办案,基本实现办案过程的动态监督。从去年9月至今,网上办案达到1201例。而且,有些案件中潜在的问题也是通过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发现出来并及时进行纠正的。依托这套系统,检察院有了一个公正执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良好的平台,办案方式、管理机制等方面也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案件管理系统使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对于超期办案,系统会及时给予提示;对程序中出现错误、漏项等案件,系统会显示无法办结此案。案件资料在第一次录入后,可以在不同诉讼环节重复使用。就连诉讼文书也可以在系统中自动生成。案件审批能够随时随地进行,保证送达及时。检察长、案件管理人员通过该系统可对案件质量进行同步管理,对案件办理情况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督,有利于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化,为探索建立案前预警、案中督导和案后评绩的案件动态监督管理机制提供了操作平台。同一个检察院内部、上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对下级检察院业务部门的监督管理得到了加强。由于案件管理系统中录有大量信息,资源共享能够得以实现,因此,不仅使数据统计更加准确、全面和及时,而且使理论调研更加充分和深入。系统对案件的发现原因、主体构成、客观行为表现、犯罪动向等能够及时、系统、准确地分析和研究,对打击犯罪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案件管理系统中,每个案件从报警、内容、阶段、状态到业务类型等情况都会详细地反映出来。通过这些公开的信息,检察院对办结案件从办案程序、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等方面可以及时进行公开评价,综合分析每个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从而建立起一套检察官评价体系及人才流动评估制度,也为统一配置办案资源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

  渝北检察网上有一个“虚拟会场”,检察院任何人(以匿名形式)任何时间都可以在此发表意见,提出建议;院里组织召开会议也可以在这个“虚拟会场”上进行。这不仅解决了每次开会时人员无法出全勤的现象,也省去了繁琐的会议流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广泛吸取了各方的建议。通过这个畅所欲言的虚拟空间,充分体现了司法公正以及上下级之间的有效互动。“虚拟会场”是渝北院实施机制创新、突出人性化管理的一个突破点。

  通常,检察院系统的管理方式是垂直化的平级管理。在渝北院信息化建设中,案件的集中式管理模式和办公办文分级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双重管理模式,突出了检察业务工作的统一性和队伍、事务管理的差异性。

  渝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强多次强调,如果全市公检法系统建成一个统一的“政法网”,那么,公检法信息化建设将走进一个新时代,信息化将发挥更加无比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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