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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解决小农户大市场矛盾

  【IT168 专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期间的重大任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加入WTO的竞争压力,在一些农业经济发达地区,以往单纯的生产者正转换为生产经营者,直接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复杂市场的残酷竞争。

本文作者许卫国

  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能活跃农业经济,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但是,由于我们的农业生产整体上还没有从传统小农经济的环境中解脱出来,生产规模小,信息技术的采用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这给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一定难度。

如何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矛盾?

  众所周知,我国农业问题的关键在于“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要将分散的独立生产者所生产的大宗农产品汇集到城市中去,分销给众多的消费者,需要一套有组织的完备的销售网络体系,也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

  但是,单个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单元,无法支撑起日益庞大的农副产品市场化的发展,单个农户和市场之间缺乏有效的连接机制,即中介缺失而非市场缺失。而连接市场是需要建立在信息流和物流之上的,这就显示出农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必要性。

  电子商务可以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农业生产与市场信息缺乏沟通的问题;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能有效解决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鸿沟问题,从而形成农业信息的商务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不过,要在农村开展电子商务,还须解决一系列问题。首先,大多数农民文化素质不高,难以掌握PC终端的使用与互联网功能;其次,农民经济条件有限,很难购买和使用现代化网络设备。再次,农业生产者多居住分散,信息渠道不畅通,而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交通不便,要建立与维护现代信息系统非常艰难。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第三方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将是一种有效的手段。第三方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为农户提供农产品交易服务、信息服务,但其基本成员单位是面向农村基层组织,如乡、村、组。这种模式降低了农村信息化的门槛,农民不需要购买设备,不需要掌握信息技术,便可享受电子商务服务,使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得到缓和。

电子商务平台涉及哪些角色?

  在社会力量和政府支持下,第三方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以区域为中心,为本区域的农户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同时辐射周边区域、省市。在农业信息网站的基础上,第三方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可以提供更强大的农产品交易服务,包括农产品需求信息、价格信息、物流配送、农资信息等。

  按现有的农业结构,农业电子商务包含几个层次:各级政府部门的集中调控和协调;各地生产资料部门的销售分发渠道;基层组织的统一代办和服务;农产品的运输、存储;农业人员的最终生产等。

  因此,在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的流通链上,有农民、信息员、平台服务人员、配送人员、销售人员五类人,分别扮演生产者、农产品信息提供者、平台提供者、物流配送和农产品销售五种角色。五类人通过四个环节构建了目前农业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将农业的生产者、农产品的需求方以及服务于农业的机构和个人联系在一起。

  由于目前农村的信息化水平较低,大多数农民文化素质不高,农户暂不具备直接将农产品信息传递到电子商务平台的能力。因此,现阶段,在农产品信息处理环节,主要由农村基层组织集中向农民收集相关信息,同时也负责将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的需求信息传递到农户。

第三方平台将走向何方?

  在农村基层组织中,通过信息员将农产品信息提交到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同时从平台获取市场需求信息。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直接面向全球的农产品市场,发布相关农产品信息,销售农产品。同时,电子商务平台也接受市场的订单,进行委托生产。目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接受订单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机制,降低农户的风险,保证农户的利益。

  我国农业网站建设的速度很快。据不完全统计,涉农网站约在一万多家左右。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网站基本上覆盖了农业领域的各个方面,农业电子商务功能和农村信息服务日益增强,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市场流通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引起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但这些网站主要是信息服务,也是目前开展农业电子商务最主要和最常见的一种模式,本质上讲,它们并非真正的电子商务平台,或者说没有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现有的农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平台,主要是市场需求驱动型。例如深圳市中农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寿光蔬菜输出基地等类似的网站。

  这几个农业电子商务网站,已经为周边地区的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效益,交易额均已过亿。随着农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移动信息技术的应用,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将会逐步呈现区域化、专业化和多样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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