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的开篇定下了调调——鼓励开展网上交易。然而如何鼓励?如何促进网上交易的健康发展?有哪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意见》一概没有细说。《意见》成了一份开会报告,面面俱到,却大而空,言之无物,令人失落。
网上交易是支潜力股
为什么商务部会发布这样一个空泛的公告呢?
据商务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6年12月底,我国网上购物的市场总体用户数达到4310万人。

第三方市场调研机构艾瑞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底,中国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312亿元,网购用户4310万,预计到2010年,网上购物的市场交易额将达到1460亿元。同时根据今年1月17日CNNIC发布的第1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内地网民总人数已达1.11亿人,中国网上购物人数占上网人数的24.5%。
仅从数据就可以证明,网上交易在中国是个潜力股,如果能正确引导,不远的某天必会出现井喷效益。既然是热点关注问题,相关部门怎能不理不问?因此《意见》的出台就顺理成章了。《意见》代表相关部门表了个态:一、表明国家监管部门很重视网上交易,二是国家监管部门也鼓励网上交易。
但是,没有实质措施的《意见》仿佛仅仅成了“意见”,仿佛也在提示人们,新事物发展过程中允许出现一个或一些不良的小事件,诸如网上交易不安全等事,因此任何新事物的发展需要有一批人或一代人付出一些代价;而付出代价的时候,我们只能自律,只能自我保护,或者自己出学费去学一些“防身术”。如此这般,那再出了问题就请不要埋怨相关部门了,因为相关部门已经提醒诸位了——网络有风险,交易需慎重。
买家受益多少?
网络买家最怕的是网上交易上当受骗,却苦于没有好的办法规避风险。根据中消协日前发布的《2006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显示,网络交易投诉占全部投诉的10%左右,年总投诉量近5000宗;如何保持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的呼声网上一浪高过一浪。

对网上交易又爱又恨、欲罢不能的网络买家满心期望《意见》能给点指导,或给出一些有实际作用的解决办法,但以“保存网上交易记录”为杀手锏的方法也看上去有点“事后诸葛亮”的味道。如此看来,《意见》远远满足不了网络买家的呼声。
尽管《意见》的帽子不小,意在帮网络买家规避风险,却实际上成了网络卖家的“护身法宝”。因为《意见》并没有提出卖家必须有相应的资质,比如说应得到工商管理等机构的审批方可成为合法的网上卖家,这更使得网上售销物品成了无政府主义——不需上税、不需验明正身,有谁想挣钱了,就在网上倒一把,通过网络洗钱也成了新的“发家致富”良方。由此看来,《意见》将会带来更大批网络卖家加入网上贸易行业,网络产品也更将会五花八门,而风险依旧存在,不会有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