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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冰之:通过政府网站加快政务公开的几点建议

    政务(信息)公开是信息社会中一个基本的特征,也是实现政府提供信息服务和与公众互动的基础,同时还是当前我国政府网站(特别是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运营的基本任务。我国政府历来就比较重视运用信息技术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特别在最近(2006年6月12号)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的新闻报道中,多处重点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如“深化电子政务应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初步建立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等等。

  但是如何准确完整地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及其重要性与紧迫性,以及在目前的发展阶段如何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还有待于我国各级电子政务的规划者、管理者和运营者的探索。于此提出一些简要的看法,以供读者参考。

  一是要清晰地认识到,政务公开的最终目标是建立透明政府。相对农业时代的政府黑箱运作来看,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传播手段和传播环境已经发生质的变化,公众要求政府越来越透明,而不应该对它保持陌生的、神秘的和畏惧的心态。因此政务公开不是一个权宜之策,而是我们不断迈向政治文明的持续行动。它不断演进,而且不可逆。政务公开是一个持续发展过程,它就是要不断突破体制、利益以及传统习惯而取得进展。现代政府应该越来越透明,是被公众和企业可知道、可接触和可感受的,通过政府网站实现信息公开,是一条快捷、高效、低成本和符合潮流的民主执政方式,在今天已经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二是对政务公开要形成良性的动力机制和压力机制。前面说过,政务公开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这个实施过程中要深刻分析有些地方没有很好公开(甚至是没有公开)的深刻原因,是实施者不能还是不愿、还是不必公开?例如,要深度分析造成没有公开的真正的原因,是数据基础不好,还是技术实施困难,抑或是利益冲突等等。既要准确寻找到阻碍当前信息公开的问题所在,又要不断寻找支持信息公开的潜在动力,并逐渐形成一个良性的动力机制和压力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突破和推进;

  三是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技术。不能简单理解政务信息上网后,信息公开的工作就完成了。信息公开不是简单地把信息放到网上就可以了,而要与信息资源开发紧密结合起来,注意信息之间的有机联系,适当利用知识挖掘手段,为公众提供符合需求的、有价值的信息;有些信息公开要事先进行整合,形成高价值的信息服务,例如房地产信息,应该提供更多的、更丰富和更便捷的信息;各处地产价格信息应公开,可以将总体价格状况、当前价格、过去的价格与其他地方的价格等结合起来;全市房地产价格的信息公开应该是一个整体的状况,而不是孤立的、断续的;此外还需要重视信息的呈现与链接,信息构建的方式要科学,让公众能够容易找到信息,方便利用信息以及利用信息给自己带来便利;

  四是政务信息公开要与公众的互动相结合。要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提供公众的信息获取期望和提高信息消费能力,并逐渐形成公众需求与政务公开的范围与结果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例如对于公众关心的话题,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对于公众有重要价值的信息,要加强政策宣讲的力度,为公众利用政策和信息创造条件,好政策要让公众用好;

  五是做好政务公开也必须做好源头工作。政务公开的范围是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现行制度关于政务公开内容、范围的规定缺乏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导致目前政府网站信息公布的质量不是很高,很多并不适合公众的真正需求。例如,一些地方公布的关键信息过于笼统,如财政信息,就连人大代表都看不懂,何况普通公众。有些地方对收费信息公布也是过于含混。因此做好政务信息公开,首先,要明确行政主体应当公开的内容,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以及办事规则、财产收支情况、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时限等;其次,是要明确行政主体对不予公开的事项承担举证责任,对不能如实公开的,要依法予以惩罚。

    通过政府网站推进政务公开,既是一项崭新的制度创新,也是一项先进的技术应用。加快政务信息公开,既需要电子政务建设者做理想的现实主义者,坚定信心,又要讲究策略和方法。例如制定清晰的行动计划和绩效评测目标,不断从机制上解决问题,充分利用外部力量解决内部问题。这样才能真正为公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

  作者:系国脉互联政府网站评测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转自“电子政务工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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