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 频道

电子政务会在提高政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上发挥核心作用吗?

       【IT168 专稿】论题一: 电子政务会在提高政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上发挥核心作用吗?  

    Kaleil Tuzman (govWorks.奠基人兼CEO):

    当然。可视性,可访问性和可扩展性是政务透明的核心元素。而从根本上来讲,电子政务所要实现的也正是这些功能。但是,电子政务也仅仅就是一个工具而已。透明化实现程度还要看如何使用这个工具。政府机构需要积极在网上公开信息并将易于发生腐败的工作环节自动化。我熟悉美国和其他国家的许多政府机构。他们大张旗鼓地采用了电子政务系统。但是由于受到可公开信息的限制或缺乏前后端电子处理系统的整合,政务的可视性并没有得到多大改善。除此以外,公信度对电子政务来说算不上什么问题。我的一个朋友喜欢说,没人会被网络起诉。但是确实有很多人由于网络上获得的证据而被起诉。我们讨论的民主机制需要政府人员负起责任来,电子政务系统可以方便的实现这一点。

    在我看来,在政务透明化方面,相对信息而言,政务处理的电子化带来的好处很少得到重视。媒体通过网络接触政务信息(例如公众事业项目的竞价过程,或者是持有某类商业许可的机构和个人的名单)可以将社会发展这一动态过程的概念相对容易的展现出来。但是如果把诸如公共事业项目采购竞标或是获取商业执照的自动处理过程放到网上,它的好处就不是那么显而易见了。通过减少人与人之间打交道的过程和会发生腐败现象的主观决策过程,政务运作环节本身就会透明,这个领域的公平性也将得以保证。

    Tom Riley(加拿大电子政务联邦中心行政主管):

    要使电子政务计划获得成功,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证政务的透明性和公信度,建立与隐私,信息,透明性和公信度相关的法律。公正的法律制度是电子政务系统成功的关键所在。政府应当在保证国家运行和司法制度的透明性和公信度上发挥领导作用。透明性与公信度机制应该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形式建立发展。在许多国家这类问题都非常严重,因此这就成了一项重要的任务。我们有必要建立引入监督机构形式的反腐法规。这些机构有权对政府以及私人机构中涉嫌腐败的官员进行调查。这意味着必须由政府高层从政治层面促成这一法规。现在,许多国际基金组织在捐款时,都会在合同中加入预防腐败的附加条款。还有很多反腐败国际组织。大多数发达国家针对腐败现象都制定了严苛的法律制度。就像最近披露的一些大公司的金融丑闻那样,公司高层主管面临的最终惩罚将是犯罪指控。这些人被带上法庭,定罪,然后服刑。这表明政府已经开始严肃的对待这个问题。

    巴西、哥斯达黎加、秘鲁、墨西哥最近的严重腐败丑闻成为了政府决不容忍侵吞政府资产或者收受贿的最好例证。这最终导致了这些国家的前领导人或总理被高调审判。许多国家已经意识到腐败对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根除贫困以及创造一个平等与公正的社会方面都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透明法也同样重要。它应当包括信息自由法、隐私法、反腐败法以及相关政策与规章等,以及对那些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设置比较高的道德标准。国际组织可以在督促有关国家根除腐败方面施加压力。然而最近联合国石油换食品计划方面的丑闻,以及联合国官员涉嫌的据传的数百万美元的贿赂,都表明在无论是在国际组织或是在国家中都有着相似的问题。

   

    Jerzy Szeremeta (ECOSOC, 2003年联合国世界公共服务机构报告,《处于十字路口的电子政务》主笔):

    面对即将到来的“知识时代”(或者说是“责任时代”),我们必须纠正民主与市场中社会机构的一些问题。这取决于如何恢复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广开言路,让民众能够积极参与到政策制定中来。

    目前的民主政治中,由于得不到公众的主动参与,政治团体代表的利益范围很窄。这些团体掌管着公共权利和公众资源,并利用这些权利和资源为了他们自身服务。就市场方面而言,他们竞相追逐外部效益。这源自历史原因而非内部原因。如果通过知识社会两个欠发达的主要资本——人与信息,把新近获得的关于大规模知识生产的技术投入到这个制度环境中,那么这个环境将阻碍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知识利用的潜能;并且它对市场中以知识为基础并具有高风险因素的产品也不够敏感,这会潜在地威胁人类的总体生活。对于生活在全球的人类来说,通过采用新兴的民主政治作为解决科学技术(ICT和知识的大规模生产)与社会之间紧张关系的一种手段,安全、高质量的生活是可以被切实保证的。但是,这种新兴的民主政治必须建立在民众协商审议资源获得大规模提升的基础之上。从真正参与的观点来看,这需要他们能够接触重要信息。

    为了保证财务的公信度而采取的这些反腐措施已经超越了透明性的范畴。透明性可以降低开销,并能极大的提高民主性。它可以增加信息量。“为了保持发展的平衡”,这些信息在知识的大规模生产过程中被民众所创造性的反映出来。同时,就像在2003年联合国世界公共服务机构报告中提到的那样,人们在未来将需要大量信息的观点是一个不完善的想法。他们所需要的是大量可靠、精确且相关的可靠消息。并且他们也必须能够信任提供这些信息的来源。通常情况下,他们并不能亲自验证信息的可靠性。而政府应该能够根据一些得到广泛认可的标准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这将有助于政府利用这些原则,并确保它提供信息与这些原则相一致。公共信息公开之前应去除政治色彩,也就是去除对消息公布的时间、地点以及公布方式的任何限制。发布公共信息的原则和标准应处于某一立法框架之下,该框架应保证信息发布不被个人利益左右。由于这些信息本身并不是按照现行的公共管理结构体系(例如,健康、教育、防务、经济、环境、移民等),而是依据最终效果或发展目标(比如人类发展)组织的,政府部门应当据此来发布信息。在很多情况下,得益于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信息就可以告别因信息不完整所导致的错误解读,从而转变成为直接可用的资源。

    这样,电子政务就成为了一种最有价值的工具。设想一下,一个希望能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的普通公民,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在5分钟内就能够得到他所需要的任何重要且简单易懂的政治议题简报。ICT就可以实现这一功能。但是在电子政务中仍然缺乏应用这一功能的环境。通过法律法规遏制腐败是首要步骤。第二步则要在特定的法律权限内由政府开展一场运动声讨腐败现象,并表明态度,绝不容忍腐败。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改变文化本身。这也是最困难的一步。对民主社会和正在迈向民主的社会而言,透明法非常重要。开明的政府会允许公众成为政府工作的潜在参与者。开放性是战胜腐败的武器。政治与司法间的制衡是反恐斗争的关键,也是确保公信度和透明性的关键。

    Harris Whitbeck-Piñol(瓜地马拉国家改革,分权和全民参与委员会委员):

    是的。政府对此应当持相当积极的态度。政府通过税收从民众那里获得了资源,应该合理的使用它们。有了公信,政府就可以告知民众税收的使用情况,也正是通过公信,民众才会相信这些钱得到了合理使用。这些举措可以使政府在民众心中留下有良好的印象。明白自己上缴的税款得到非常好的利用后,民众也愿意交税。

    Steve Clift(顾问,25位改变美国政治和全球互联网面貌的人之一):

    当然。尽管很多人从服务提供的角度看待电子政务系统,作为公民,民主的政务系统是我们所共有的。我们不仅仅是消费者。媒体、政党、政府和企业的大多数主要机构已经从通常的单向工作方式转向互联网。这仅仅是一个开始。人们通过个性化访问或者电子邮件通知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这可以极大的提高政务的透明性。信息获取的概念已经转移到可获得性上来。这意味着以往大海捞针的方法已经不够了。政府必须使民众能够取得他们所需的相关信息,并且能够与社会中其他信息提供者相竞争。

0
相关文章